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情况:2008年职称指定教材有无变化?各科目历年如何命题?如何备考?中国会计视野网站(www.esnai.com)、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www.esnai.com)联合邀请了2008初中级会计职称辅导各位主讲教师叶朱老师、杨家亲老师、刘正兵老师、王双彦老师、郑庆华老师,分别就各自主讲的课程为学员辅导并现场接受学员提出的部分问题,即日起陆续整理公布本次活动内容如下:
主持人:各位考生,你们好。首先请我们的叶朱老师为大家讲解一下08年经济法(中级)的内容。叶朱老师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副教授,上海市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 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2008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的主讲教师。
叶朱:各位考生,一年一度的职称考试辅导又开始了,大家都非常关心今年考试的教材和往年有哪些区别。尤其是第一次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非常关心应该怎样复习。今天,我就这些问题给大家作一个提示。
第一点,经济法主要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第一是基本理论,包括民法的基础知识;第二是关于企业法的部分,包括公司法、内资企业法(主要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第三是票据和证券法;第四是合同法;第五是财政法。从中可以看出,原来初中级经济法中都有税法这个内容的部分,从去年开始税法全部都放在初级经济法当中,而中级经济法都是我们传统的经济法的内容。
第二点,2008年的教材到底有没有什么修改?2008年教材基本上是沿袭自2007年教材的内容,没有做大的修改。将来教材出版后会和07年的教材有个类似勘误表的内容,对原教材的错误进行了一些修订。但是,物权法颁布后,和原来担保法关于担保的好多内容都有冲突。所以大家特别要注意合同法(第八章)关于合同的担保这一节,这是按照物权法新写的,这一节应该是今年考试的重点。很多考生都在问:“据说教材没有什么修改,我们能不能用去年的老教材,用去年老的复习书?”我要告诉大家,以前教材有错误的地方,今年的教材都作了一些调整,还有一些细小的地方提法上也做了一些修改、内容上做了一些删节。比方说向外商投资企业法原来有缴纳出资的最后期限的规定,这次教材上把这部分内容删掉了。所以我建议用新书。
第三点,考试的特点和规律。总的来说,考试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难,中级经济法考试在向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的难度靠拢,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1、题量很大而且覆盖面很广。一张考卷上有60个左右的问题,包括简答、综合里面的小提问(比方说一道综合题会有5、6个提问)。2006年、2007年,一张试卷都是67个问题,要回答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答题的字数大概是1万字左右,06年9500字、07年9800字,所以说题目的篇幅是比较大的,很多考生反映题目来不及做。对此,大家在复习中要反复阅读教材,多做练习,考前做模拟卷。客观题要熟练到看到题目就能马上反应出来,反应出来马上钩掉,这样可以省下时间对付主观题。总而言之要提高自己阅读和做题的速度。 2、重点非常突出。这本教材涉及十几个部门法,大家要抓住重点。从历年的考试来看,重点章节大概占考分的75%左右,重点章节中的重要知识点在历年考试中反复出现,有的知识点年年都考,只是每年考得题目类型不一样(今年是单选明年变成多选)。此类内容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债务清偿、必须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职责、法律责任,包括破产财产、破产债权、分配程序,票据法中各种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合同的效力状况。 3、难度增加。首先,客观题不是简单地照搬教材,而是把一些小案例组织到题目中去。所以不能简单地背书,而应该想这些知识点在实际生活当中应该怎么样出题、应该怎样回答。2007年单选题第11题,出了一个破产的案例:“8月1日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破产的申请,12月1日宣告破产,第二年6月1日破产程序清理完毕,再接下来一段时间发现债务人将一台设备无偿转让给人家使用”就这么一段过程,问“按照新的破产法规定,债权人请求撤销权应该在什么时候”。本来大家一般就是背:破产立案前多长时间内行为无效、多长时间内行为可撤销。但是题中有4个时间点,就要去辨别分析这个事情发生在这个时间点到底能不能撤销、需不需要撤销。所以不是简单地背书六个月或者一年,还要背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当中有没有特殊的情况。
一道客观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知识点,是把相关的内容揉在一起考。2007年单选题第8题,“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是1800万元,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了多少,问外方最起码应该认缴多少”这道题目其实是考了两个知识点,他告诉你投资总额没有告诉你注册资本为多少,那是考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第二个知识点考你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他只告诉你中方的出资额为多少,那就得回答外方的出资额不能少于多少。所以看上去是非常简单的一个单选题其实要结合两个方面知识点的内容了来进行回答。
简答题不是简单地考条条框框,同学们在读大学时候老师往往会出“关于某某问题的基本原则”、“某某股票发行的条件”、“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这种题目都是比较好做的,只要把书上那块内容背出来就可以了。而我们现在考试的简答题,三道简答题全部都是案例,没有纯粹地照抄书本的文字题。像2007年的三道简答题两个是合同的案例一个是证券的案例,所以这个也是难度增加了。最后难度增加在综合题的篇幅越来越大、设问越来越多,而且像注册会计师一样开始考跨越章节的题目。比方说2005年的综合题(10分)问了5问,涉及到合同法、仲裁法两个部门法的内容;2006年的综合题问了4问,涉及到3个部门法的内容,考了合同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2007年的综合题问了5问,考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内容。
从题型看,最近几年都没有大的变化: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综合。以前有计算题,从2005年开始就删除了计算题的部分,只有5种类型。
第四点,命题预测。题型不会有大变化,从每一种类型的分值来看,最近几年也没有大的变化。通常是单选题25分,1分1题;多选题2分1题,20题共40分;判断题10分,1分1题共10题;简答题3题,5分1题共15分;综合题1题10分。其中,多选题是比较难对付的,因为单选题和判断题都可以猜,多选题很难猜。而且多选题2分1题,所以大家要注意,内容相近的一定要用比较的方法加以分别,否则是很容易搞错的。
从考试的重点章节来讲,一定要抓住最近两年刚刚修改过的章节,最近两年修改了一些章节、增加了一些内容。去年修改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去年教材改得最大了。尽管去年教材就改了,但去年那张考卷远远没有把新增加的和修改过的内容考尽,所以这几章还是重点。公司法本来就是重要章节,合伙企业法大家特别要关注里面的有限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合伙企业是以前我们国家没有的,破产法是全新的内容,证券法增加了很多内容,做了一些调整,一些设立条件全部都做了修改。
今年修改最大的就是合同法,大家也要高度关注,几乎每年考试的大题都是合同法,当然去年例外因为去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刚刚修改过,去年考的大题是公司法加证券法。今年考的大题极有可能是合同法,而且考到合同肯定是考担保因为担保部分今年刚刚修改过,担保部分今年改得特别明显的就是保证、抵押这两个部分,因为本来这两种担保的形式用得就很多。所以题大家要把这几章: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和合同法,作为新的刚修改过的部分,要重点复习。
还有要注意最后一章,财政法规。这一章很难复习,内容非常枯燥乏味而且又非常分散,知识点不是很集中,罚款处罚都非常难背。我觉得大家复习时罚款处罚这部分不要力求去突破了,因为一张卷子上充其量就是考一道应该罚多少钱,根本就没指望把书上所有的罚款全部都背出来,也没有必要花大力气,不就是1分的1道题目么,把前面行政法规的主体、使用范围、主要对象、行为,把这些内容看熟就可以了。一般这一章考的是客观题,但是会占相当的比重。
第五点,就如何复习的问题,我简单地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首先,经济法毋庸置疑是要背的,有考生和我说考试还有很长时间,现在背会忘记的。我觉得要提前开始背,每学完一章就要背掉一章的内容。如果把它混到最后一阶段才背,会把相关的章节的内容混在一起。背的时候注意这么几点:1、理解以后再背,不要死记硬背。像经济法这门课程中专业术语很多,而且这些又不是我们会计非常熟悉的专业术语,但就要理解搞懂以后才能把相关的规定背出来。2、复习经济法特别有效的一个办法就是比较。我们在辅导的过程中会给同学设计很多表格,把相同的比较容易搞错的问题,还有反差很大的可以帮助记忆的内容尽量归到表格里面,这样同学们可以背得比较精确一点,这样错误率就可以小一点。非常接近的内容,你把A项背出来了,B项就不要花多大力气了。通常我们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放在一起,把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放在一起比较,像现在新的合伙企业法出来以后,我们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放在一起比较,这样背起来就省力得多了。在学习过程中,考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你认为哪个部分、哪些问题特别容易混淆的,跟我们提出来,我们可以根据考生的需要,再来组织安排课程的内容,看怎么样复习更有针对性。3、用以线串点的方法。比方说有的同学提出来,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有那么多内容怎么背。我觉得你可以用一条线把它串起来,假设一个企业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申请破产,然后就按照整个破产的程序从头到底走一遍,遇到什么情况,由哪一个法院管辖,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交哪些文件,法院在几天内发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几天内申报债权,一直把这个内容做到债权人会议召开、讨论、表决,破产,注销,登记。把一个企业的破产从头到底全部都走一遍,走完了就把这一条线上所有的知识点、所有的时间节点全部都串到一起了,那这样就好背得多了。
其次,抓住重点、强化训练。重点章节非常集中,抓住重点可以事半功倍。
最后,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客观题考的知识点都是差不多的;主观题从不同的角度来提问题,可能会有很多不懂的出题方式,大家要多做一些主观题,熟悉掌握回答主观题的答题技巧、摸索出题规律,这样就能确保主观题部分失分少一点。
在刚开始复习时,我就简单地给大家做这样一些介绍、提这样一些要求。在整个复习的过程中,考生随着复习的深度的增加,大家会逐渐体会这门课应该怎样来复习。那么在整个复习的过程中,我会和大家一起度过这段既紧张又愉快的复习阶段。 主持人:感谢叶朱老师为大家讲解08年经济法的内容以及学习的方法与答题的技巧,现在大家有哪些问题可以直接现场提问.
考生A:我是第一次参加职称考试,以前没有接触过经济法的内容,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建议?
叶朱:对以前没有接触过经济法内容的考生来说,熟读教材这是非常需要的。我在讲课时有这样一个苦恼:因为考生的基础不一样,有的考生对经济法的内容比较熟悉,他会嫌老师讲得太慢,而有的考生又嫌老师讲得太快、跳跃。我想作为辅导老师,在有限的时间里对大辅导,是经过老师对整个教材的消化、归纳、提炼以后开始辅导的。因此我们在辅导时候不会照本宣科,把教材一点一点读下来,而是以教材为主线,把相关的内容归纳、糅合在一起,给大家做一些比较和分析,这样对考生应付考试是最有利的。所以,对没有基础的同学来说,在上课前,一定要先预习教材,甚至应该先划出一些自己认为的重点,然后再看老师在上课时强调了哪些重点。那么自己看一遍是复习,听一次老师的课又是一次复习,这样两次复习效果就会比较好。
考生B:以前参加其它考试会发现,教材上的规定会与现实生活有矛盾,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叶朱:这对考中级的考生来说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考生都是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了,你们在工作当中可能会有一些规避法律的做法,或者我们通常称为“变通”的做法。“变通”的做法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就混过去了,或者没有人提出很明显的疑义。但是考试的答案完全是以发条为准的,所以复习的时候别去想单位是怎么处理的,或者就想单位这样做是错了,法律规定不是这样的。在回答问题时候千万别想单位是怎样“变通”的,一定要背书上的条目是怎么规定的,因为考试一定是以法条为准。
考生C:08年教材与07年比变化大不大?
叶朱:变化不大。其它的章节主要是一些错别字和错误的提法的修改,还有一个改掉的小问题是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期限,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最后缴纳出资的期限这个改掉了。最多最大的变化,是第八章合同担保这一节,整个都是新的。
考生D:经济法有两个地方提到担保的问题,公司法有担保的规定,合同法也有担保的规定,应该怎么样去复习?
叶朱:这两个担保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合同法的担保,是对合同的五种担保形式的介绍,而且它是面向所有主体的,没有特定主体。而公司法当中的担保,它主要是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尤其针对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它有一些特别的程序。因此考试的时候,如果是考一般的合同案例,就按照第八章里合同的担保问题来回答;如果是考上市公司的议事规则,比方说上市公司开一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了一个对外担保的提案,那就要看是不是符合公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法中担保的规定还会出在证券发行的题目中,因为证券发行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能有违规的对外担保行为。什么叫违规的对外担保呢,证券发行很可能涉及的是一个上市公司发行股票,那么上市公司的违规对外担保就是在刚才讲过的公司法当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出席人数,表决人数)的特别规定,这一类题目就要用公司法中的有关特别规定来回答。
考生E:经济法中税法变化一般都比较多,今年教材用新所得税法的内容么? 叶朱:这个应该是属于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问题,中级经济法中没有税法的内容。
考生F:去年的书能继续用么?
叶朱:我觉得书上尽管集中修改的部分不多,但是零星修改的部分还是很多的,完全用去年的书肯定不行。合同法会考大题目的,整个一节全部都重新写过了,而且前前后后的框架体系都已经重新调整过了。所以我建议还是用新书,比较放心一点。因为当中有枝节的修改和细碎的勘误,如果考到失掉一些分都是非常可惜的。
考生G:今年考试重点主要在哪里?
叶朱:考试重点就是如下章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主要是有限合伙企业)、证券法、破产法、合同法。前四章都是去年刚修改过而且都是非常重要的章节,合同法本来就是重点章节,今年合同的担保部分又修改过了。除了这几章以外,最后一章在去年考试中占的比重也不小,但是全部都是客观题,只要确保那些问题看到客观题能回答出来就可以了。再回答最后一个问题。
考生H:经济法我认为特别难学,老师说要背,背有技巧吗?
叶朱:理解了以后再背、用比较的方法背、用以线串点的办法背,我认为背的办法好像就是这样一些。我还发现,有的考生他会有一种记忆上的误区或者说障碍。比方说有些考生对并列的条件特别背不出来,那么这些并列的条件你就要放在一起比较,比较以后找出他们的差异度。像现在新教材里面的证券,证券发行的条件特别多,有些条件是共同性的,比方说增发、配股、发行转债,它共同地都有十个条件,那这十个条件只要背一套就可以了;有的条件是有差异性的,把那个差异找出来就比较好背了。还有的考生对数字反应特别差,看到百分比和数字总是记不住,那就要把相关的百分比数字归纳在一起,到临考以前再梳理一遍,那可能效果就好一点,就可以背得比较准确一点。 因为时间关系不能回答所有的问题了,我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有问题尽管提出来,我们每天都会回答考生的问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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